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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积金公积金支取满额后再支取:您好! 我是市管公积金账户,是外地户

2017-06-29 17:37

问:您好! 我是市管公积金账户,是外地户口。2005年底本人公积金贷款购房,购房金额40.3万左右。**提取公积金后,按规定每个季度公积金自动划转至本人交通银行公积金账户,截止到2017年4月支取金额超过40.3万啦,发现不能再次支取。 问题1:2013年底本人在老家(江西省萍乡市)全款**了新的一套房子,房价65万左右,加上装修费25万,总计90万左右。请问能继续支取吗?如果能够支取需要出具什么资料? 问题2:北京的房子装修有10年啦,需要补修,是否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?支取需要什么资料? 

答:您好,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您好。一、全款**异地商品房的,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、购房的全款**、本人身 份证(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)、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,单位应出具“职工异地购房证明”,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**的证明。二、如果您缴存在西城、海淀、丰台管理部,全款**异地住房的,提取时提供申请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,购房合同、销售不动产统一**(契税完税凭证)原件,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,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》1份。